时间:2019-12-03 来源:互联网 浏览量:
12月2日,华为前员工李洪元离职后被起诉敲诈勒索,羁押251天后,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释放。对此,华为2日做出回应,李洪元在看到华为官方回应后表示,“大家看看先,我听全国人民的。”而李洪元的妻子则表示,希望有个道歉。
11月28日,有自媒体曝光了一份《刑事赔偿决定书》,将华为与前员工李洪元的陈年纠葛展现在了公众面前。
据报道,在华为工作12年的前员工李洪元离职后,被公司举报敲诈勒索,在公安局羁押了251天,后被无罪释放,并获得国家赔偿10万元。此事在互联网上逐渐发酵。
根据李洪元的自述,从2005年起他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工作了12年。2018年初第7次合同到期后,华为决定不再与其续约,双方商谈后确定,公司对其以“2N”的标准进行离职补偿,补偿总金额30万余元。
2018年3月,李洪元过去所在部门的秘书,通过私人账户向其转款304742.98元(税后金额,交易摘要为“离职金额补偿”)。
但拿到这笔补偿金的9个月后,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却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2019年1月22日被逮捕。
公安机关审查起诉认定,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李洪元以向华为公司上级审计、稽查部门举报其部门主管在部门业务上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要挟,从其部门主管处勒索人民币30万元。2018年3月8日,被害人被迫通过部门秘书的个人银行账户向李洪元的银行账户转款人民币30万元。
在被羁押251天后,2019年8月23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随后李洪元被释放。
11月25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又出具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对李洪元予以国家赔偿10余万。
对于此事,12月2日22:26,华为回应:华为有权向司法机关举报违法行为,也支持李洪元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华为表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回应全文如下:
“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随后,该事件在网上引起广泛热议。
“大家看看先,我听全国人民的。”12月2日22:56,在看到华为官方的正式回应后,华为前员工李洪元说道。据公开媒体报道,李洪元原本计划起诉华为,但在如今舆论的发酵之下,是否会再起诉还得打个问号。李洪元妻子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暂时还没有考虑到是否会起诉华为,但还是希望有个道歉。
12月3日9:33,李洪元再次回应:“我现在不敢在深圳待着了,已经买了今天中午的火车票,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回老家。”对于下一步,李洪元称还没有想好,决定先看看形势再做打算。
上游新闻记者 李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