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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下午16时许,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汉中门派出所接到市民陈女士报案,称自己刚发现 ,无缘无故在支付宝中“贷款”11.5万元,而且没有任何贷款记录,“莫名其妙”的贷款让案件办理民警也一头雾水。民警抓住支付宝贷款为突破口,致电支付宝客服了解到电脑端可以查询到支付宝全部交易记录,于是引导报警人用电脑进行查询,发现自2019年11月3日至12月5日先后有4笔贷款,都通过支付宝转账形式转给了“*某明”,但交易记录都从手机端被删除。
民警在帮助报警人回忆贷款办理日期时陈女士突然想起来,每笔贷款办理时都将手机交给过陶某使用,而且手机给陶某使用时陈女士都没盯着。至此民警怀疑支付宝转账记录中的“*某明”姓女子与陶某为同一人。
原来,嫌疑人以帮助陈女士做网络推广为由,多次使用她的手机,民警便让陈女士继续以需要做网络推广为由,约嫌疑人到营业场地内见面,1月12日,嫌疑人终于再次露面,民警当场将其抓获。
经审讯,陶某承认自己以在网上帮陈女士推广为由使用其手机,后趁她不备时偷偷通过陈女士手机支付宝软件中贷款程序贷款并将钱款转给自己。前后贷款4次,共计11.5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陶某已被抓捕归案,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此,警方提示广大市民朋友,临近新年盗窃案件多发,增强防盗意识,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同时加强网络安全意识,一旦财物被盗、被骗,请及时报警。
来源:荔枝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