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31 来源:互联网 浏览量:
武汉智慧生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生态公司”)状告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软中国公司”)返还软件产品及服务款项一案,拉开了中国首例地方政府在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向全球最大的电脑软件服务商说“不”的序幕。
磅礴新闻 | 王甘霖 发自武汉、北京
智慧生态公司系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武汉开发区”)下属控股国有企业,专项承担武汉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基础产业的投资建设。
微软启动智慧城市项目构架
武汉开发区与微软中国公司于2013年12月5日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载明,为大力推动武汉开发区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双方签订了六个方面的战略合作项目。
其中,《战略合作备忘录》载明,武汉开发区在未来三年内投资不低于2500万美元,购买微软的产品和服务,用于建设基于微软科技的云计算基础设施和智慧城市云平台(以下简称“智慧城市项目”)。
《战略合作备忘录》签署之后,微软中国公司授权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胜公司”)作为武汉开发区智慧城市项目的集成与运营商(即“总承包方”);2013年12月31日,微软中国公司授权的华胜公司与武汉开发区的下属控股国有企业智慧生态公司签订了购买基于微软CityNext技术建设智慧城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合同。
智慧生态公司与华胜公司签订的购买微软产品和服务合同金额为17537万元(约2500万美元);智慧生态公司三年内(2014年至2016年)根据产品和服务进度分六次付款,其中第一次和第二次付款金额均为3507.4万元。
微软中国公司虽然指定了华胜公司为集成和运营商,但又不直接为华胜公司提供智慧城市项目的产品和服务;按照微软中国公司的指定,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数码公司”)为智慧城市项目的微软产品提供商,上海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云公司”)为智慧城市项目Azure公有云租赁服务提供商,微软中国公司为智慧城市项目的规划咨询服务提供商。
2014年1月3日,华胜公司与神州数码公司签订基于微软CityNext技术建设智慧城市项目的价值约6617万余元的微软软件产品购销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微软中国公司的要求,对微软中国公司所提供的软件产品,神州数码公司必须一次性购买、按时间节点(到截止时间点必须付款)分三期向微软中国公司支付全额款项,而华胜公司与智慧生态公司则是按照中国的市场规律“根据产品和服务进度分六次付款”。
为此,神州数码公司只得按照“微软规则”,即按照时间节点分三期将全部款项支付给了微软中国公司,用以购买基于微软CityNext技术建设智慧城市项目的微软软件产品。
华胜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长天科技有限公司同样也必须按照“微软规则”即一次性购买、按时间节点分三期向蓝云公司支付全部款项,用以购买基于微软CityNext技术建设智慧城市项目的公有云租赁服务。
2014年10月8日,智慧生态公司按照约定向华胜公司支付了第一笔软件及服务款3507.4万元。
按照微软中国公司的指令,华胜公司将其中的3281.4万元分别支付给了神州数码公司和蓝云公司、微软中国公司重庆分公司,华胜公司实际仅留下226万元的集成服务费。
规划设计和配套方案存疑
智慧生态公司购置智慧城市软件和服务的过程中,虽然涉及集成商华胜公司、软件指定销售商神州数码公司、服务商蓝云公司,但微软中国公司实际是智慧城市项目的履行主体。
智慧生态公司诉称,由于微软中国公司对武汉开发区的环境条件不仅没有进行充分地论证,还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其制作的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及配套方案存在重大瑕疵;设计场景、产品与服务配置和武汉开发区实际需求存在重大偏差,该项目中微软产品几乎没有使用,Azure公有云使用量至今不到12%。
由于微软中国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符合智慧城市项目的要求,无法达到使用目的和效果,为此智慧生态公司拒绝继续履行与华胜公司签订的合同。并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对微软中国公司的规划设计及配置方案进行了评估。
该中心于2016年12月5日出具《评估报告》,认为微软中国公司提供的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及配套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安全性、兼容性都存在较大问题,产品配置方案缺乏测算依据,不能成为项目建设的直接指导。
毋容置疑,微软公司的软件属于世界顶尖级的,但其通过神州数码公司、蓝云公司、华胜公司提供给武汉开发区(智慧生态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与武汉开发区智慧城市项目的需求存在重大偏差,其原因是微软中国公司提供的规划设计及配套方案“缺乏测算依据”。
对于武汉开发区来说,微软中国公司提供的产品应属于“不合格”产品,因此决定不继续履行合同。
但是,神州数码公司已经向微软中国公司支付了智慧城市项目全部微软软件产品款项。
神州数码公司则根据与华胜公司的合同约定,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判令华胜公司支付货款、利息、律师费共计4378万余元。
2017年2月15日,智慧生态公司亦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提起诉讼,将华胜公司、微软中国公司列为被告,将神州数码公司、蓝云公司、长天科技有限公司列为第三人。
智慧生态公司诉讼请求为:一、判令华胜公司返还集成服务费226万元;二、判令微软中国公司返还购买微软软件产品及服务费3281.4万元;三、判令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并退还已购微软软件产品及服务;四、判令华胜公司和第三人配合办理微软公司向智慧生态公司退款及智慧生态公司向微软公司退软件及服务手续。
连环诉讼案解铃还需系铃人
值得强调的是,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中,申请人神州数码公司(代理商)与被申请人华胜公司(集成商)于2014年1月3日签订的软件产品《购销合同》,只是武汉开发区、微软中国公司、华胜公司三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备忘录》项下的分项采购合同。
华胜公司是否应付神州数码公司软件采购款(即该仲裁案的仲裁裁决结果),必须应以原告智慧生态公司依据《战略合作备忘录》起诉微软中国公司、华胜公司及神州数码公司一案判决结果为前提,因为如果武汉中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微软中国公司向原告返还软件款及原告向微软退货,则神州数码公司将无权要求华胜公司支付货款。
一些法学专家认为,这个项目属于较大的系统集成项目,由多方合作完成是常见现象。
神州数码公司作为申请人和智慧生态公司作为原告的两起案件分别属于整个项目合同中的一个环节,在法院未厘清全部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各自承担的责任前,恐怕仲裁庭不好就某个具体环节的纠纷作出裁决。
而在这两起诉讼中,作为微软公司软件分销商的神州数码公司和集成商的华胜公司确实处于相对尴尬的位置,一方面神州数码公司先期为购买微软产品而垫付了3900多万元,另一方面,华胜公司为武汉智慧城项目所收取的226万元集成费又面临被要求退还的境地。
而造成该连环诉讼的根本原因是智慧城市软件和服务的提供方微软中国公司和购买方智慧生态公司之间存在纷争,如果提供方微软中国公司和购买方智慧生态公司就退款退货与否达成了一致,则神州数码公司和华胜公司各自当前的诉讼将迎刃而解。
地方政府首吃微软“螃蟹”
诚然,微软公司作为国际上一流的软件公司,在国内外享有非常高的声誉,但透过智慧城市项目折射出来的“微软模式”是否就是变相的“霸王条款”?
微软中国公司不直接与武汉开发区的下属国有控股企业智慧生态公司签订软件和服务合同,而要通过集成商华胜公司、代理商神州数码公司、服务商蓝云公司,其目的就是为了将商业活动中的各类风险降为“零”。
从“微软模式”扩展来看,在当前的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各方渠道商、集成商乃至政府为什么会“欣然地”对该模式予以照单全收,是否存在一定的垄断嫌疑?对这一现象确实值得深思和研究。
近几年微软中国公司与许多地方政府签订的“产业转型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陷入了尴尬的僵局,这些地方政府很多抱着“舍财免灾”的弱势心态,不愿意撕破脸皮与国际化大公司叫板。
武汉开发区是智慧城市建设中第一个吃微软这只“螃蟹”的地方政府,其结果必将引起IT行业的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