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19 来源:互联网 浏览量:
1998年10月19日,华盛顿地区法院开庭审理美国司法部及20个州政府起诉世界软件业巨头微软公司违反联邦反垄断法一案。
早在1997年10月,美国司法部就依据反垄断法条款开始对微软公司进行调查。司法部认为,微软公司将其因特网浏览器先后并入“视窗95”和“视窗98”操作系统一并销售有垄断市场之嫌,从而导致了微软公司与司法部之间的漫长纠葛。
美国有史以来最大的这场反垄断官司,致使微软的股票骤然下跌,公司的总损失超过了83亿美元,比尔盖茨本人的财产也减少了18亿美元。然而,微软当年第一季度的利润竟然增长了58%,这表明正在进行的这场世纪官司对微软的影响并不大。
按照美国法律,微软公司应该被分解成两个公司,一个公司负责操作系统,另一个公司负责软件运用与开发。然而如何划分微软27000名雇员这一“人力资产”是一个根本无法解决的问题。
曾经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美国联邦反垄断局就试图肢解微软公司,但终因无法解决上述问题而放弃。
编注:本文由亿律风云选编,以法律人、法律事件等内容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