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2 来源:互联网 浏览量:
11月11日,微软发布博客文章,宣布公司将在全美遵守加州的数据隐私法规,扩大这一更严格的法规影响范围,保护消费者及其个人数据。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消费者隐私法(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CCPA)将于2020年1月1日起生效。微软在博文中称,公司是该法规的“坚定支持者”。
“根据加州消费者隐私法,公司必须在数据收集和使用上保持透明,并为人们提供防止他们个人信息被出售的选择权。目前,完全达到这一法规的目标要求的条件还在发展中。”微软首席隐私官Julie Brill在博文中这样写道。
“微软将持续关注这些变化,进行必要的调整,保证加州消费者隐私法要求的有效的透明度和控制力能提供给所有的美国民众。”博文中称。
路透社当天报道称,会收集用户数据的微软产品包括Cortana和Microsoft Edge浏览器,必应(Bing)搜索引擎,Windows10系统,Xbox游戏机和Skype网络电话。
一位熟悉此事的消息人士称,微软可能比其他科技公司都更容易遵守加州隐私法,因为微软的大部分业务都可以算作是“服务提供商”,加州隐私法为可以归类为“服务提供商”的公司提供了特殊待遇。
服务提供商的定义是,与企业达成了书面协议的公司,并在协议中声明公司将不会以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原因保留、使用或披露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加州隐私法主要制约3种实体:企业、第三方和服务提供商。与第三方相比,被视为服务提供商具有一些特定的优势。比如,如果企业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就可能触发某些必须要披露消费者的信息,这些第三方还必须在出售消费者信息之前告知消费者,这反过来又可能让消费者选择退出。
相比之下,将个人信息转移给服务提供商则不一定会引发这些额外的要求,从而更容易遵守法律。
据科技网站TheVerge当天报道,加州隐私法一直是加州议会和美国国会之中很多隐私争议的主题。目前,美国参众两院议员们仍处在他们自己的隐私之争中,他们每两周都会提出新的隐私议案。许多民主党议员认为,美国的任何隐私立法都应该以加利福尼亚的隐私法作为基准,并将相关保护范围扩大到全国,如有需要还要增加更多的保护条例;但共和党人和行业利益相关者表示反对,他们普遍认为加州隐私法已经太严格了,任何联邦隐私法律都应该废除它和其他州的相关法律,以避免联邦法律成为一系列隐私法规的拼凑。
路透社9月曾经报道,由于美国国会立法者在几个问题上存在分歧,因此2019年内,美国不太可能推出联邦隐私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