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员工下班时,必须把笔记本电脑放入办公用具柜中并上锁。2. 员工因业务关系形成或创造的重要电子文件必须保存到公司服务器中,原则上禁止保存在私人电脑中。因业务需要拷贝重要或涉密电子文件到私人电脑中时,应设置文件打开密码。3. 为了防止非本人的不法使用,配给电脑的员工必须设置电脑开机密码,并设定5分钟以内的屏保时间和屏保解除密码(在恢复时使用密码保护)。对于公用电脑,所在部门应指定管理者进行管理。4. 科级以下人员因工作需要,需将公司所属IT设备带出公司时,须填写《信息设备外出借出申请表》经科长批准,综合管理部信息系统系确认,方可放行。科长及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需将公司所属IT设备带出公司时,可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