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云过留声smile | 浏览 次 | 提问时间:2019-02-20 | 回答数量:3
本人2019年2月17日于山东省济南市华强广场一楼联想专柜(代理商为济南俊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一台联想小新,潮7000-15ast笔记本电脑,购买之前考虑i5-8250u版本,销售员夸大AMD A6-9225版本性能,说AMD版本主频高,性能优于i5版本,利用消费者电子消费品知识的匮乏,诱导本人购买AMD版本。本人购买电脑后发现电脑反应速度慢,差于i5版本,于第二日去专柜要求退货或者加钱换购i5版本,遭到销售员拒绝。拒绝理由为电脑已经售出,如果没有质量问题不会予以退换。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释下怎么解,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谢谢了!
绘雪丶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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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s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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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萬念俱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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