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技术等级标准有下列特点:(1)职业范围较广,工种划分较细。我国的技术等级标准无论从职业范围,还是从工种划分来说,都远远超过了其他国家。几乎所有工人或属工人编制的人所从事的工作,都有相应的标准(壮工、普工基本除外)。1978年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时,统计到的工种达9100多个。(2)技术等级标准的等级结构复杂。我国的技术等级标准,按照工种的技术复杂程序分成不同的等级系列,目前有四级制、五级制、六级制、七级制、八级制,也有分十级的,还有以一、二、三级分别做为起始级的。一般认为,有七、八级标准的工种为复杂技术工种,六级以下的工种为技术相对简单的工种或熟练工种。在工业部门的技术等级标准中,最低等级一般为一级(少数为一级),某些工种(如检验工)需要从相关工种转化,一般最低等级为四级或四级以上。在9100余个技术工种中,实行七、八级的工种达4800多个,也就是说,我国半数以上的工种都是七、八级制的。